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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聖經裝備津貼」
使用章則
  1. 申請人必須在本堂穩定出席崇拜一年或以上。如未達一年者,須由傳道人推 薦。

  2. 只限於聖經及神學課程。

  3.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上 1 –2 項條件,並經聖經裝備津貼小組核准,方可獲得

    津貼。

  4. 聖經裝備津貼小組成員包括負責關顧教育部之傳道人 (吳凱儀) 和教育部部長 (賀方韻琴)。

  5. 申請人於整個課程:

    5.1 出席率達到 80%或以上,或

    5.2 網上課程,須呈交相關功課證明。

  6. 聖經裝備津貼金額為課程費用的一半或四百元正,以金額較少者為準。

  7. 每人每年最多可申請聖經裝備津貼兩次。

  8. 每年聖經裝備津貼總金額不能超過當年預算*。

  9. 申請人須事前填寫一份「聖經裝備津貼」申請表,得聖經裝備津貼小組同

    意。完成課程後,在索取津貼時,須填寫「費用支付單」,連同課程費用收

    據及 5.1 或 5.2 的證明,一併交予聖經裝備津貼小組,以作記錄用途。

10.聖經裝備津貼小組可按時修訂此章則,以及聖經裝備津貼總金額。 *備註 2024 年的津貼總金額為$2000,名額 5 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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